广西民族高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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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民族高中2012年招生简章

广西民族高中是经自治区教育厅、自治区民委批准成立的一所自治区级公办普通高中。学校位于南宁市武鸣灵水风景区,占地165亩。校园绿树成荫、花红草绿、风景如画。是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、自治区文明小区、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。学校办学条件优越,师资力量雄厚,教学设施设备齐全、先进,运动场地充足。学校坚持“教为学、人为本”的办学理念,以“严、勤、实、活”为校训,管理上“严格、规范、科学、创新”,教学质量不断提高,2011年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93.7%,梁筱璇同学以广西文科第11名的优异成绩考取了北京大学,马志凯等一批同学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复旦大学、中国科技大学、武汉大学等名校。学校高考成绩一直排在广西各高中前列,连续多年获得南宁市教育局颁发的“毕业班工作成绩优秀奖”,为广西民族教育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2011年,我校成功举办了办学十年庆典活动,十年艰苦创业,优良的办学成绩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。在今后的办学中,我校将坚持“精品高中”的办学理念,以创新理念、特色办学、优化资源、完善机制为手段,在办学条件、办学质量上不断迈向新台阶,努力将广西民族高中办成广西基础教育的民族品牌学校

一、招生范围及指标: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函[2001]122号文件精神,结合自治区教育厅、南宁市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招生指标,我校2012年秋季学期面向全广西各市、县招收高中新生650名。学制三年。

二、招生类别及名额分配:

说明:1. 享受“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”民族班350名。面向全广西招生。2.民族特招班、民族女子班各50名(共100名)。面向全广西招收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。民族特招班主要招收广西人口较少民族(京族、毛南族、仫佬族、彝族、水族、仡佬族等)考生和边境县少数民族考生,适当兼顾民族自治县、国家贫困县及其他市县少数民族考生。3.普通班200名。面向全广西招生。

各市、县招生名额分配如下:

崇左市200(包括扶绥25、江州30、大新30、宁明50、龙州20、凭祥10、天等35)。南宁市330(包括市区20、武鸣150、隆安35、横县30、上林65、马山22、宾阳8)。柳州市18(包括融水、鹿寨、融安、三江、柳城、柳江)。来宾市18(包括金秀、忻城、合山市、武宣、兴宾区、象州)。河池市18(包括环江、都安、巴马、凤山、宜州、天峨、罗城、大化、东兰)百色市20(包括右江区、德保、靖西、那坡、凌云、乐业、平果、田林、西林、田东)。 贵港市20名。桂林市5名。贺州市4名。玉林市3名。梧州市3名。钦州市3名。防城港市5名。北海市3名。(注:录取时我校可以根据各市、县生源数量和质量的情况对招生名额的分配作适当调整。)

三、报名及录取办法:全区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当地报名考试、填报我校志愿(请在填报志愿前先与我校联系)。我校参照各市市级重点高中公费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。

民族特招班、民族女子高中班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。考生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市市级重点高中公费录取分数线以上,经考生及家长申请报名,我校进行预录,入学后组织相关考试,按考试成绩正式录取(成绩未达到进入民族特招班的学生编入我校其他班级),并将民族特招班学生的相关材料报自治区民委、自治区教育厅、南宁市教育局备案。

四、优惠待遇: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。正取生收学费495/学期。为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,我校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: 

1.民族特招班、民族女子高中班,三年学杂费(含住宿、水电费)全免,每月补助生活费300元。

2. 凡录取为指令性计划生(公费生)的,均可获得“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”,每人每年1000-2000元。

3.段、期考成绩列年级前250名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月人均100元的奖学金。

4.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凭乡镇以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每年可另获700-1500元的困难补助。

5.各市、县特尖生到我校就读的,除享受上述待遇外,学校另予重奖。

6.毕业时考上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;考上其他名牌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千至2万元。

 

学校地址:南宁市武鸣县城厢镇灵水路1          编:530100

联系电话:07716222202 62364096223910

 http:// www.gxmzgz.com

 

 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高考,来自武鸣县的壮族学生梁筱璇同学以广西文科第11名的优异成绩考上了北京大学。